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讯 东营市春晖小学2024年招生简章
东营市春晖小学
根据《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东教字〔2024〕51号)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东开教发〔2024〕33号)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东营市春晖小学2024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招生学区
1.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招生学区。东二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东三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二、招生报名时间及程序
按照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网通办”工作要求,开发区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均需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报名,不再组织线下报名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模拟报名登记(7月8日-9日)。法定监护人模拟网上报名(模拟报名平台登录方式同下),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7月9日24:00模拟报名登记填报数据清零。
2.网上报名登记(7月10日-12日)。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电脑登录“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网址:http://120.220.4.176:9002/front/index,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或是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在首页“义务教育招生”入口进行报名。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7月12日24:00,报名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学校门卫室设置了“招生志愿服务岗”,接受家长咨询,监护人确因不具备上网条件无法正常网上报名的,可到校由招生志愿服务人员协助登录平台报名。
3.信息审核。7月13日-19日,集中进行报名信息审核。信息审核完成后,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7月20日—21日,网上报名登记未通过审核的,法定监护人根据反馈进一步核实报名材料,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通过平台再次进行报名登记;确因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造成未通过审核的,可携带相关补充证明材料进行现场信息核实(现场信息核实注意事项请关注东营市春晖小学微信公众号)。7月22日—25日,对再次报名登记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完成后,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报名平台”关闭时间为7月25日24:00。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招生入学全过程,家长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报名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应入学资格。
4.公示(7月26日)。学校在校门口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
5.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7日)。根据我校公示的入学名单,请法定监护人于下午2:30-6:00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我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6.阳光分班(8月25日前,具体时间以学校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各班名单将在学校门口予以公示。
三、申请入学条件与审核信息
1.常住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房屋不动产信息或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租期一年以上)。
2.非常住居民子女。
非常住居民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和居住证办理登记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房屋不动产信息或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租期一年以上);
③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民营经济从业信息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务工及劳动保障信息。
四、入学材料审核要求
1.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父母是适龄儿童的监护人。父母无特殊原因(病故、身体残疾无监护能力等)不得通过变更监护关系入学,确实无监护能力需变更监护关系的,报名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
2.以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登记入学的,经核查持有人在开发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登记住址报名入学。
3.对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所有入学报名材料办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7日。全市网上“报名平台”通过大数据整合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实现了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对报名信息进行自动校验。
五、残疾儿童入学办法
适龄盲聋(哑)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市特殊教育学校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招收走读智力障碍、孤独症学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市特殊教育学校向社会发布,招生咨询电话:8060814。
六、相关要求与说明
1.招生报名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任何代办机构。
2.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以下招生条件和顺位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1)常住有房: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学区内,且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屋不动产信息,并实际居住的,予以接收。
(2)常住无房且开发区无其他房产: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学区内,其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无房屋不动产信息的,予以接收。(注: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学区内,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无房屋不动产信息,但开发区非春晖小学片区内有房屋不动产信息的,不予以接收。)
(3)非常住有房:适龄儿童的户籍不在开发区范围内,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屋产权信息,将按照房屋产权比例进行排序,录满为止。
(4)非常住租房且开发区内无房产:适龄儿童的户籍不在开发区范围内,且其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内无房屋不动产信息,以租赁住房申请入学的,根据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上的备案时间排序,录满为止。
以部分产权房屋不动产、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入学的,均需实际居住,学校将通过入户随访、核对信息等方式进一步核查学生入学资格,对提供虚假入学证明材料等违规报名的,不予接收。
3.阳光分班。学校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责任督学、单位职工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在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阳光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公开栏公示班主任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4.报名过程中,请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有关公告。其他事项将严格按照《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5.转学生报名登记。7月29日,法定监护人携带转学证明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不参加网上报名),审核转学材料,进行转学信息登记。转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校招生片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一份。
6.学校招生咨询电话:6092778(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
7.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要求,学校据实收取校服费和午餐费代收费项目;根据《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补助保障办法》(东开教发〔2022〕5号)要求,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以每课时不高于3.5元的标准收取课后延时服务费用。具体如下表:
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