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讯 东营市实验小学2024年招生简章

东营市实验小学
为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东教字〔2024〕51号)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东营市实验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学校介绍
东营市实验小学始建于1988年7月,是东营市东城建校时间早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校分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7.08亩,建筑面积36100平方米。现有108个教学班,5600余名学生,189名正式教职工,招聘政府购买服务124人。2023年6月领办东营市清风湖小学。
建校以来,学校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以质立校;植根生活、化育生命”的办学理念,深入实施课堂教学改革,全力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发展成为一所现代化程度较高、教育教学质量获得广泛认可、办学特色鲜明、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窗口学校。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国家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全国优秀少先大队、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山东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省级规范化学校、省级教学示范学校、山东省依法治教示范校、山东省首届教育科研示范学校等300余项荣誉称号。
目前,学校正在按照“培养学生、成就教师、发展学校”的总体要求,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学生向往、教师幸福、家长满意”的特色名校而不懈努力。

2024东营市实验小学招生区域示意图
二、招生范围
招生区域:东二路以东、府前街以南、胜利大街以西、南一路以北。
公共区域:沂州路以西、府前街以南、胜利大街以东、南一路以北。
三、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小学一年级严禁招收不足龄或已经具有小学学籍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批准。
四、招生计划
一年级计划招收24个班。
五、招生办法
按照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我校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零证明”工作成果,办好教育入学“一件事”,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均需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报名,不再组织线下报名或现场报名。有特殊情况确需线下核实材料的,根据报名平台填报的信息,按照学校安排的现场核实时间到校进行现场材料核实,非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模拟报名登记
7月8日-9日法定监护人模拟网上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7月9日24:00模拟报名登记填报数据清零。
2.网上报名登记
7月10日-12日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电脑登录“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http://120.220.4.176:9002/front/index)进行报名;或是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在首页“义务教育招生”入口进行报名。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7月12日24:00,报名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
我校在北校区门卫处设置“招生志愿服务岗”,监护人确因不具备上网条件无法正常网上报名的,请在7月12日上午8:20-11:20带相应报名资料到校门口“招生志愿服务岗”,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登录平台报名。
3. 信息审核
7月13日-19日,义务教育学校集中进行报名信息审核。信息审核完成后,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
7月20日—21日,网上报名登记未通过审核的,法定监护人根据反馈进一步核实报名材料,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通过平台再次进行报名登记;确因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造成未通过审核的,可携带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到校进行现场信息核实。
7月22日—25日,对再次报名登记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完成后,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报名平台”关闭时间为7月25日24:00。
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招生入学全过程,家长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是真实、完整、有效信息,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报名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应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 公示
7月26日通过学校北校区门口公示栏张贴及学校网站、招生群等在内的电子渠道公示。
5. 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27—28日报名学生家长根据学校公示的入学名单,按照平台审核反馈内容中规定的时间段,带领孩子到东营市实验小学北校区领取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具体入校时间段需电脑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反馈信息或关注我校招生群发布的通知。
6. 阳光分班
8月23日上午,学校邀请人大、政协、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以及部分新生家长等代表到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学校阳光分班方案进行“阳光分班”。分班结束后学校将通过学校北校区门口公示栏张贴及学校网站等在内的电子渠道公示分班结果。
(二)申请入学条件和审核信息
1.常住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房屋不动产信息或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租期一年以上)。
2.非常住居民子女。
非常住居民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和居住证办理登记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房屋不动产信息或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租期一年以上);
③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民营经济从业信息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务工及劳动保障信息。
所有入学报名材料办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7日。全市网上“报名平台”通过大数据整合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实现了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对报名信息进行自动校验。
重要提示:
1.常住居民和非常住居民判定标准是以户籍划分,非以有无房屋划分,即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为常住居民,其他均为非常住居民。
2.除特殊情况外,须完整填写两个监护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会影响报名结果。监护人必须填写适龄儿童父母,不得填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他人。
3.监护人在开发区范围内有房的,不得使用租赁证报名我校入学。商铺、地下室、车库等非住宅功能的居所不得作为入学依据。
4.为统筹保障适龄儿童正常入学,如实际报名入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对户口类别(常住和非常住)、房屋产权比例、房屋租赁备案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录取。对因超出招生计划,确需统筹安置的学生,学校统一调剂安置到我校教育集团分校清风湖小学就读,对不服从调剂的,由学校确定名单后,报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协调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相对就近的学校报名。
5.外省市及本市广饶县、利津县非常住居民中报名时需提供居住证。
(三)其它规定
1.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2.
父母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报名需提供法定监护人材料入学,不得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属等房产入学。法定监护人无特殊原因(病故、身体残疾无监护能力等)不得通过变更监护关系人入学,确实无监护能力需变更监护关系的,报名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
3
.对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 学生入学后,学校要进一步核查学生入学资格,发现违规入学的,一律予以清退。
5.关于校内课后服务,根据东营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东教字〔2022〕5
号)、东营市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东开教发[2022]
5号)文件精神,课后服务所需经费采取财政补助和收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执行每生每课时3.5元的收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免收服务性收费。
关于校服,学校根据东发改价格〔2022〕150号文件,采取代收费形式收取校服费,春秋季115/套,夏季95/套,冬季195/套,新入学在校学生自愿选择学生装。
关于午餐午休,学校食堂竣工验收中,临时采取配餐制,学校根据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文件,采取配餐代收费形式收取配餐费,16元/份,学生自愿选择是否在校配餐。因场地限制,午休采取集中午休方式,无专用午休宿舍。
6.特别说明: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府前大街以南,沂州路以西,南一路以北市实验小学与东凯小学公共招生区域内居民适龄子女,有意向到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报名的,登陆报名平台报名时,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总校或集团分校清风湖小学报名登记。
六、转学生报名
根据学校学位实际情况,今年秋季相应年级只接收少量服务区内常住有房户居民子女,因三升四年级学位已满,暂不能接收三升四转学生。有转学需求的常住有房居民子女可持相关资料到校进行转学登记,各年级符合报名要求数量超过年级空余学位数的,学校将按照不动产证(房产证)发证日期先后进行排序录取。持租赁证转学的,请提前咨询招生压力相对较小的学校办理转学。
1.登记时间及地点:
7月12日上午8:30-11:30,北校区逸夫楼一楼
2.登记材料及要求:
(1) 户口簿户籍信息;
(2)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房屋不动产信息。
(3)原学校学籍证明
(4)未合户等其他情况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5)按照省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原就读学校为开发区范围内学校的,不允许转学。
3.名单公示及入学通知书领取:
7月26日将通过学校北校区门口公示栏张贴及学校网站等在内的电子渠道公示合格名单,7月27日上午到北校区领取入学通知书,转学后续各项工作请按照通知书要求进行。
七、报名咨询及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546—8331493(工作日)
15552779220(假期)
咨询时间: 上午 8:20-11:20 ;下午 2:30-5:30
学校网站:http://www.dysy.cn
招生QQ群: 招生1群:254060451
招生2群:429054012
招生3群:472358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