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对于公积金政策的调控仍在加码,但一二线城市和中小城市的调整措施出现分化。江西省住房公积金中心9月21日发布公告称,将于10月开展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即每月从公积金账户余额中直接冲抵当月还款本息金额。而日前,杭州、广州、北京等一线城市发文明确公积金异地购房限制提取。分析人士指出,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主要强调惠民便民,满足刚性住房需求,预计未来调控政策内容将不断出现。
公积金将对冲还贷
根据江西省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的公告,为更好地服务于缴存职工,将于10月停止委托划款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原已办理“按月划拨”业务的职工将自动转为“对冲还贷”业务。
具体来看,2018年10月前已签订的《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划款协议》(以下简称《划款协议》)将自动转为对冲还贷协议。自10月起对冲还贷协议生效后,江西省住房公积金中心每月将不再按《划款协议》中的金额划拨至职工还款银行卡内,而是在对应的每月还款日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直接冲抵当月还款本息金额。《划款协议》到期后,职工需到该中心重新签订《江西省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以下简称《对冲还贷协议》)。
在还款顺序方面,从10月起,将以职工的还款日为对冲还贷日,并按《对冲还贷协议》中签订的对冲顺序依次划扣协议中各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当委托人的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足以对冲月还款额时,委托人须在还款日前将月还款差额存入借款人还款银行账户内,确保正常还款。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调整主要是对还款流程简化。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公积金偿还不是直接进入到职工的还款银行,而是从职工本身的公积金账户抵扣。一方面减轻了银行的一些业务,另一方面也使得操作更加简便,减少了一些程序。此次调整主要从公积金办理部门的效率提高和便利的角度来进行,本身并不涉及到房地产调控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