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合同将严于商品房
此前,市工商局、市住建委曾经联合推出房地产交易示范性文本。然而,记者从一位从事房地产业超过20年的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大多数开发商会在示范文本中“添枝加叶”,由此逃避一些自己应负的责任。
“大限度缩小企业责任,这确实是行规。”这位开发商负责人并不避讳这个问题。
目前,市住建委官网已经公布了商品房现房、预售的合同示范文本。而据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说,本市已经联合多位法律、法务专家,就起草自住房购房合同示范文本进行讨论。专属于自住房的合同范本条款会更加严谨。
这是由自住型商品房的特性决定的。自住型商品房由开发商承建,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缴财政。
截至上月底,全市自住型商品房共推出46个项目。在启动选房的31个项目中,有2.9万套实现了销售。已经进入销售环节的自住房项目,仅剩1142套未售出。
“好事就要做到位”
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说,市住保办将牵头建立合同评估制度,让合同和老百姓见面之前就先被“捉虫”。
“开发商在领取预售许可之前,有几个月的时间可以制订合同。我们会建议开发商把合同事先提交给市住保办专家组,请专家评估后,出具修改意见,再由住保办反馈给企业。”这位负责人说。
而郑雅方建议,开发商草拟购房合同时,首先要经过严格的法律论证。“开发商与取得购房资格的老百姓是平等主体,要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才能签署合同。”她说。
来自物业管理、住宅质量管理等部门的负责人,也对未来的自住房合同条款,提出了一些更清晰的建议。
“如果说这些合同条款的措辞还得用言语补充解释,那就应该在合同中直接标注清楚,让老百姓看得明明白白。”一位业务处室负责人说。
从2013年启动供地开始,自住房的管理体系一直在完善过程中。市住建委已经倾注了大量精力监管自住房的施工质量、户型结构等细节内容,同时,也在进一步细化对自住房“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从申请、提交审核,到摇号、购房,再到后续的持有、交易,每个环节我们都在推进更精细化的管理。”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自住房是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的新型房源,我们的原则是,好事就要做到位。”他说。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自住型商品房合同将纳入监管范围,政府将出手对合同文本进行规范,这将有效避免“霸王条款”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