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房地产市场来说,目前火热的话题应该是“去库存化”。
在很多学者眼中,近期中国经济增速持续下行,关键的因素之一就在于房地产投资不断萎缩,而背后的直接原因正是房地产市场库存过高。
正因为如此,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罕见的篇幅对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化政策作了较多的规定,并把“去库存”纳为2016年经济工作的“五大任务”之一。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定义,房地产的“库存”含义应该是比较清楚的:即指商品房待售面积,指报告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那一部分,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
也就是说,房地产的“库存”并不是如某些人士所认为的那样,被泛化为“十三五”规划中要新建的住房,也不是房地产开发商已经获得土地但没有开发的住房,更不包括没有进入商品房市场的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的返迁房。
如果住房市场“库存”按照这样的界定,那么当前一线城市及人口流入较多的部分二线城市,基本不用担忧去库存的问题,因为这些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不仅库存去化率已大致回到市场正常水平,而且商品房价格有所上升,又开始刺激投资者涌入市场。
基于此,对于这类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任务要差别性地对待,至少不能再采取各种优惠政策来鼓励住房投资者。事实上,这些城市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已经过高,新进入的农民工及大部分住房消费者基本没有支付能力进入这样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