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鑫都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就鑫都香山悦前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名称: 山东鑫都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20号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16楼1606室
项目名称: 鑫都香山悦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 钟山路666号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香山路,西至钟山路,南至平度路,北至用地红线。
招标范围: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前期物业服务
项目基本情况:占地面积41809.43平方米,容积率1.5,绿化率35%,绿化面积146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372.2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152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9844.5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1527.7平方米(地上储藏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写字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底层商铺/商业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844.54平方米(地下储藏室建筑面积4849.1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4995.44平方米)。停车位447个(地上11个,地下436个)。共
436户。幼儿园(学校)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337.25平方米,政务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0.48平方米,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500.33平方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在东营区住建行业信用评级系统上验证通过且必须评级为C级(含)以上级别,在近2年参加招投标活动和物业服务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参与报名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东营区住建行业信用评级系统上查询结果网上截图打印页、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拟派驻本项目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注:1、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注册地在东营区外且东营区内无管理项目的物业企业到企业注册地物业主管部门开具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3、劳动合同需经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4、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7年1月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五、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 时30分至17时30分;
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16楼1606室
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六、投标金的缴纳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本项目需缴纳投标金壹万元整。投标金必须从法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具体缴纳时间以招标文件约定时间为准。
七、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
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546-8017166
监督单位:东营市东营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46-826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