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李念因为房子纠纷,被房产商任志强在微博曝光房主并非其本人等隐私,随后被迫公开已结婚的事实。远在英国的传媒大亨默多克,因为旗下报纸窃听私人电话处境尴尬。两件事有一个共同的关键词,就是隐私。
在美国隐私受严密保护
美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医院必须报告涉及影响到500人以上的病人隐私泄露事件,包括计算机系统被黑客攻击。
今年2月,波士顿大的医院麻省总医院刚刚了结了一个联邦案件,赔偿额高达一百万美元。事因该院的一位雇员,在乘坐地铁时不慎把一综医疗档案丢在车上,导致192位患者的医疗隐私泄露。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今年6月,一位44岁的女士起诉波士顿另一家大医院塔夫脱医疗中心,称自己的病史被她的内科医生泄露,使她无颜面对同事。
引发此案的,同样是个无意中的疏忽。这位叫怀特的女士,刚刚从子宫摘除手术中恢复。她要求医生把相关的医疗文件传真给她的雇主,以证明自己是残疾。
在美国,残疾人享受种种保护。雇主对残疾人不能像对普通员工那么容易就解雇。同时,残疾人从厕所、停车位,到其他公共设施的使用,都获得了非常严格的照顾和保护。按说,当你享受这些公共保护和照顾时,自己的身份也是公开的。你的车上要有残疾人的特别标志。否则无人会知道你是否有权使用专门的车位。
可惜,医生在执行怀特女士的指令时,用错了传真号码。虽然她的医疗档案传到了她的单位,接收的却是另一个办公室的传真机。结果,两位不该处理此事的同事看到了她的病史。
这让怀特女士羞辱万分。她称自此以后,自己在办公室里如同衣服被人扒光了一样,无法再回到那里工作。她不愿意透露那些病史的细节,但称里面有些十分令人尴尬的内容,不想让任何人知道。
有论者称,她的诉讼理由,在某种意义上说比麻省总医院的案子更有力。想想看,把有192位病例的卷宗丢到了地铁上。这些卷宗是真有人看还是直接被清洁工丢进垃圾桶,我们不得而知。即使有人看到了又如何呢?你在地铁上捡到医院的档案,上面写着“爱德华,39岁,某某疾病”。你很难知道谁是这位爱德华。即使此人你真碰巧认识,名字和本人也大多对不上。
大波士顿地区有450多万人口,凭这一卷宗在这么大的人口里捞这192人的隐私,得手的可能性几乎是零。美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医院必须报告涉及影响到500人以上的病人隐私泄露事件。这种事件包括计算机丢失、计算机系统被黑客攻击等等。麻省总医院的案子,涉及的人数远达不到此数。但院方还是宁愿出价百万美元了结了官司。
怀特的情况就不同了。她的卷宗是被认识的人看到。这些信息从理论上说可以通过办公室的流言在熟人中广泛传播(尽管实际上不太可能)。因此,她的个人损失更加直接、真实。
波士顿一医疗消费者保护组织的负责人士说:“我们必须想想,如果你是个病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还要为自己的健康隐私而担惊受怕吗?”
这也难怪塔夫脱医疗中心十分紧张,拒绝回复记者的提问,只是发表一个简短的声明,称该医院一向谨慎地保护病人的隐私。涉及此案的医生,也谢绝回答问题。一切终要交给律师处理。
此案如何了结,现在当然很难预料。不过,这两个案例,多少向我们揭示了在美国隐私所受到的严密保护。对此不充分了解,日常生活都可能感到有些不习惯。
比如,不久前我有个肠镜检查。事前医院的各种表格和说明中写得很清楚:家属要到医院接送,而且家属的姓名电话、紧急情况下的联系办法等等,必须填写得一清二楚。如数照办后,在检查前一天妻子打电话核实时间,以便安排接送。不料医院方面很客气地说无可奉告,因为我没有受权让配偶知道此事!
个人隐私缺乏法律保障
我们没有完备的法律规章来保护个人信息,甚至连个人信息的所有权概念也混淆不清。
把这些离中国的生活似乎很遥远的事情都抖落出来,有什么意义呢?
还是因为近触动我的一个事件:年轻演员李念在微博上公开抱怨自己买的房子有诸多问题,投诉无门,引起不小的反响。媒体查到该项目的开发商为“北京嘉里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房产大鳄任志强有了关系。在微博上早已大红大紫的任志强,立即公开点出:“今日初查,购房户主中无此人。李某居住的房屋户主姓林,非大陆人。不知此演员以何方式,何关系入住此房。待查。”
在我看来,李投诉房子质量问题,任志强作为开发商,不管自己在项目中有多少股,如果觉得有必要回应的话,先也应该讨论质量是否有问题。但是,他绕开这些,公开了李念居住房屋的户主。
至今,任志强仍然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事情,称户主信息本来就是公开的。另有些支持者也说,是李念自己在微博上炒作,任志强只是回应而已,错在哪里?
我必须声明,我从来没有说任志强犯了法。中国缺少这方面的法律和规约。这也许才是大的问题。
我们这代中年人,都是在档案时代长大的。你个人的信息全在档案里,不属于你自己所有,却要跟随你一辈子。
当年有一位同事,大学毕业分到单位,人还没有报到,档案已经到了。领导早就看了,并且批示:此人思想有问题,谨慎使用!
那年月犯了点小错,“记入档案”是多么大的惩罚,现在的年轻人很难理解。
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是:当今中国的社会,不管取得了多么大的进步,到底还是从那样的时代转化而来的。这使我们没有完备的法律规章来保护个人信息,甚至连个人信息的所有权概念也混淆不清。
说李念自己微博公开“炒作”、任志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人,似乎无法理解:在一个开放的市场经济社会,除犯罪记录等极少例外,大部分个人信息先要归这位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