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房地产新政细则浮出水面。
房地产新政以行政手段为主,对银行贷款、开发商定价、土地税收的控制已经到了细致入微的地步:除了房产税尚未出台,调控之手指向贷款、融资、定价等各个市场领域。三套房停贷,投资投机性购房无法使用金融杠杆;房价过高的开发企业丧失了融资机会,将面临清查税收的威胁;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进行了调整,出台房产税的呼声更是一浪高于一浪。
所谓房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为了保有它们,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其实,对于广大低收入群体而言,为关注的是征收房产税能否平抑居高不下的房价。
近年来,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已经成为房市走向中值得关注的现象。持续火爆的房市同样也是一把“双刃剑”,它不仅占用大量的资金,同时也会带来市场供需失衡,极易形成泡沫,亟待国家运用税收、利率等经济杠杆加以调控。近期有关住宅房恢复征收房产税的消息也似乎已经确凿无疑。
不言而喻,征收房产税,一方面能增加房产持有人的“持有成本”,促使消费者理性消费,进而抑制房地产投机行为;另一方面,能有效提高房地产资源的利用效率,鼓励房地产流动,刺激土地的供给,避免业主空置或低效利用其财产。此外,还能改变住房消费习惯,使小户型受到消费者追捧。
早在1986年9月,国务院就发布了《房产税暂行条例》,此后一搁就是20多年。暂行条例制订时,国内住房制度改革还未进行,居民住房大都为租赁型的公有住房,房产税的开征意义不大。而在住房制度改革以后,房地产很快成为政府积极扶持的一个市场,房产税无疑就被视为压抑市场需求的消极因素而打入冷宫。现在,房地产市场泡沫四溢,房市调控挥出房产税这记重拳似乎势在必行,但房地产市场发展到现在这种状况,已经使房产税这个税种抑制房价过快的功效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