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楼市市场分析

政府限定房价 “杀手锏”应当慎用

时间:2010-11-10 08:28:24      字号:T|T 来源:
姓 名: *    性 别: 男   
电 话: *     备 注:
核心提示:  据11月9日《证券时报》报道,有关部委正着手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核心内容包括,当商品房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时,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省级物价部门有权直接出手限制商品房销售价格,如直接限制利润水平、直接限...
 据11月9日《证券时报》报道,有关部委正着手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核心内容包括,当商品房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时,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省级物价部门有权直接出手限制商品房销售价格,如直接限制利润水平、直接限定销售价格等。

  《价格法》规定,对于“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等干预措施。商品房是通常意义上的商品,同时也是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商品,而且近些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一些城市的房价如脱缰野马飙升不止,远远超过了普通居民的承受能力,这种情况下,政府采取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规定限价等措施,直接对商品房价格进行干预,既符合法律的规定,也顺应了现实的需要,应当是不成问题的。

  然而,政府直接干预商品的价格,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和管制经济的色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直接限定房价应是万不得已之举,是政府调控手段的后一道“杀手锏”。惟其如此,“杀手锏”不能轻易出手,不能轻率使用,而应当在穷尽其他价格调控手段之后,如果仍然不能达到稳定价格的目标,才能本着理性、谨慎、克制的态度,祭出这后的一招。

  近几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先后出台多种调控房价措施,包括调整房贷利率、抬高购房付门槛、降低或取消优惠税费幅度、清理开发商囤地行为、提高土地出让款付比例、限制家庭购房套数,等等。目前来看,需要认真考量的是,如果商品房价格飞涨的势头已经得到初步遏制,如果仍然有其他调控手段可供选择,那么,政府直接限定房价就没有必要。

【责任编辑:sysmanager】 Tags:

相关阅读

更多>>
  • 热点楼盘
  • 最新开盘
楼盘

楼盘名称 开盘价 位置 开盘时间
东营理想之城郁金 8300 新区 11-30
金基御景豪庭 10000 东城 11-30
新邦邦德小镇 18000 西城 11-30
广饶海通名郡 8000 广饶县 11-30
海通碧仙湖畔 10500 东城 11-30
恒大黄河生态城 起价6800 开发区 02-29
东营城市华府 6100 西城 05-01
凌上新街坊 8000-18000 东城 11-30
万达蘭园 一房一价 东城 11-30
悦辰国际 6700 东城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