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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四中、金湖学校教育集团2021招生简章出炉 两校共招780人

时间:2021-07-21 16:41:03      字号:T|T 来源:0546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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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以胜利四中为牵头学校,胜利四中和金湖中学初中部,组建胜利四中教育集团...

  胜利四中、金湖学校教育集团2021年招生简章

  一、胜利四中教育集团简介

  为推动区域教育深度融合和高位均衡发展,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集团化办学的意见》(东政办发[2016]3号)、《东营市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成立四个教育集团的实施意见》(东开教发[2020]28 号)文件精神,以胜利四中为牵头学校,胜利四中和金湖中学初中部,组建胜利四中教育集团。建立以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共同愿景为引领,以制度体系、规则程序为保障的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搭建成员校间高质量发展平台,发挥四中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实现共进共赢,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持续发展。

金湖学校实景图

  胜利四中教育集团实行“四联四统一”的一体化管理模式:集团学校资源联合、科研联手、信息联网、品牌联树;事业发展统一规划、教育教学统一安排、教研教改统一运行、教育资源统一共享。自2021 年新学年始,集团学校根据起始年级教学需要,开展优秀教师互派交流(一个教学循环),统一配置师资,统一实施教学计划,统一实施教师专业发展,统一落实学生培养目标,实现成员校良性互动,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共同提升。

  根据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办发〔2021〕40号)、《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胜利四中、金湖学校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结合教育集团实际,集团校分别制定2021年招生简章。

  二、东营市胜利第四中学招生简章

  (一)胜利四中简介

  胜利四中秉承“日日新”校训,以“自主发展文化”为引领,不断深化“自主学习型”课堂改革,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教育教学质量优异。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初中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校、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示范校、全国湿地学校;山东省初中教学示范学校、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东营市十佳义务教育学校、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素质教育实施水平督导评估优秀等级学校、首批教育现代化学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生范围

  1.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德州路以南、郑州路以西、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2.东一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东三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3.锦华小区一、二、三、四、五、六、七区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4.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德州路以南、康洋路外延线以西、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可到胜利四中就读。

  5.北二路以南、郑州路以东、北一路以北、东三路以西(原属胜利四中招生区域)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可到胜利四中就读。

  6.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可到胜利四中就读。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8个教学班, 400人。

  (四)申请入学条件和审核信息

  1.常住居民子女。

  坚持常住人口居民子女入学户籍与居住地相统一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信息。其中,实际居住房屋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胜利油田住房的,须由法定监护人持所在胜利油田二级单位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住房证明信原件到报名学校进行信息核实。

  2.非常住居民子女。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常住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常住居民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和居住证办理登记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信息。

  ③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民营经济从业信息。

  ④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务工及劳动保障信息。

  (五)材料审核要求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父母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监护人不是其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

  2.经“报名平台”审核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以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开发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登记住址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3.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六)招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按照东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自2021年起,启用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平台开展招生报名工作。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网址:http://60.214.234.177:9002/)或手机登录微信“爱山东 东营掌上通”小程序“我要办事”模块→“教育服务”→“中小学报名”进行报名登记。

  网上“报名平台”通过整合大数据、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信息,实现了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自动校验,学校招生报名登记“全程网办”,不再组织线下现场报名和交材料报名。

  1.报名时间及程序

  (1)模拟报名登记(8月6日-9日)。法定监护人模拟网上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8月9日24:00模拟报名登记填报数据清零。

  (2)网上报名登记(8月10日-12日)。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登录“报名平台”或手机登录微信“东营掌上通”进行报名登记。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8月12日24:00,报名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信息登记完成,法定监护人审核无误后方可提交。监护人确因不具备上网条件无法正常网上报名的,可与学校联系,到学校在工作人员协助下报名登记。

  (3)审核反馈(8月13日-14日)。学校通过报名平台“信息审核”功能,对“报名平台”登记入学信息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自动进行校验。并将审核结果通过“报名平台”予以反馈,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者,“报名平台”自动生成入学申请表。未通过审核者,学校通过“报名平台”反馈未通过原因。

  (4)信息核实(8月15日—17日)。网上报名登记未通过审核者,请法定监护人根据反馈进一步核实报名材料,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利用平台再次进行报名登记。确因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造成未通过审核的,可携带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到报名学校进行信息核实,由学校通过平台确认审核通过, “报名平台”关闭时间为8月17日24:00。

  (5)公示(8月18日)。公示符合我校入学条件学生名单。

  (6)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5日)。报名学生根据我校公示的入学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同时提交学生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表(原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我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2.阳光分班

  8月26日学校对符合胜利四中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检测,8月28日进行 “阳光分班”。

  (七)学籍注册

  新生报到后,学校按规定时间到开发区教育分局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新生注册时,需提交学生原学校的学籍表,凡没有学籍表的学生将不予注册。

  招生咨询电话:8738045 8733869

  未尽事宜执行《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相关要求。

  三、 金湖学校招生简章

  (一)金湖学校简介

  金湖学校成立于2018年7月,是一所公立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位于东三路以西,温州路以东,永定河路以南,东营河北岸。占地56亩,建筑面积21777平方米,由市财政全额投资1.1亿元。学校建设招生规模48个教学班,可容纳2000余名适龄学生就读。

  学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致力于打造金湖银河优质教育片区”为办学目标。童蒙养正、养习乐学、立志明理、知行合一,培养小学生的良好习惯,塑造初中生的优秀品格,为学生的终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办学三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市文明校园”“东营市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网球特色学校”等荣誉称号。在中共东营市委宣传部“同心战‘疫’·你我同行”优秀艺术作品征集中获优秀组织奖;教育分局组织的中小学英语风采大赛、“阅读丰富人生,讲好东营故事”征文等多个活动中获优秀组织奖。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三)招生计划

  小学计划4个教学班,计划招生180人;初中计划4个教学班,计划招生200人

  (四)招生范围

  小学部: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德州路以南、康洋路外延线以西、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初中部: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德州路以南、康洋路外延线以西、北二路以北;北二路以南,郑州路以东,北一路以北,东三路以西的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根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与东营区、垦利区签订的教育类事项移交协议,万里、新立、中心、九十六户和六十户村居民适龄子女,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均可到金湖学校就读;上述农村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村居证明(包括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加盖村委会公章)。

  (五)招生工作实施

  按照东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自2021年起,开发区义务教学学校启用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平台开展招生报名工作。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网址:http://60.214.234.177:9002/)或手机登录微信“爱山东 东营掌上通”小程序“我要办事”模块→“教育服务”→“中小学报名”进行报名登记。我校招生报名登记“全程网办”,不再组织线下现场报名和交材料报名。

  网上“报名平台”通过整合大数据、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信息,实现了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自动校验,我校招生信息审核实行“一网通办”。

  1.报名时间及程序

  (1)模拟报名登记(8月6日-9日)。法定监护人模拟网上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8月9日24:00模拟报名登记填报数据清零。

  (2)网上报名登记(8月10日-12日)。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登录“报名平台”或手机登录微信“东营掌上通”进行报名登记。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8月12日24:00,报名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监护人确因不具备上网条件无法正常网上报名的,可与我校联系,到学校在工作人员协助下报名登记。信息登记完成,法定监护人审核无误后方可提交。

  (3)审核反馈(8月13日-14日)。学校将通过报名平台“信息审核”功能,对“报名平台”登记入学信息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自动进行校验。并将审核结果通过“报名平台”予以反馈,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者,“报名平台”自动生成入学申请表。未通过审核者,学校通过“报名平台”反馈未通过原因。

  (4)现场信息核实(8月15日-17日)。网上报名登记未通过审核者,请法定监护人根据反馈进一步核实报名材料,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利用平台再次进行报名登记。确因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造成未通过审核的,可携带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到报名学校进行信息核实,由学校通过平台确认审核通过,“报名平台”关闭时间为8月17日24:00。

  (5)严格审核。学校网上报名平台审核人员要根据开发区教育分局招生意见和学校招生简章认真审核报名信息,严格把关,核实。还要耐心细致的做好招生政策咨询的解答和网上报名工作的准确指导。同时,要严格履行保密协议,不泄露学生家长的有关信息。

  (6)公示(8月18日)。公示符合我校入学条件学生名单。

  (7)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9日)。

  8月19日上午,根据我校公示的入学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报名初中阶段的学生需要提交原就读小学的学籍表(原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我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8)阳光分班:(8月24日)。

  8月24日上午对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六)申请入学条件和审核信息

  1.常住居民子女。

  坚持常住人口居民子女入学户籍与居住地相统一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信息。其中,实际居住房屋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胜利油田住房的,须由法定监护人持所在胜利油田二级单位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住房证明信原件到报名学校进行信息核实。

  2.非常住居民子女。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常住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常住居民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和居住证办理登记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信息。

  ③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民营经济从业信息。

  ④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务工及劳动保障信息。

  3.其它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父母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监护人不是其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

  (2)经“报名平台”审核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以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开发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登记住址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3)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七)学籍注册

  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两周内到开发区教育分局进行新生学籍注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在学籍信息中准确标示,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学籍注册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新生分班名单办理。初中学校新生注册时,需提交学生原学校的学籍表,凡没有学籍表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多个学校重复上报建籍信息的学生将取消其在非招生服务区学校的学籍。

  (八)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

  小学部招生咨询电话:0546-6212066

  初中部招生咨询电话:0546-6212077

  招生监督电话:0546-6212057

  未尽事宜执行《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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