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东营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201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7万笔,共14.32亿元,同比增长62.7%、109.3%。全年新开户单位283家,新开户职工19096万人,净增单位178家,净增职工0.8万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缴存占到近七成。全年提取11.08亿元,83.6%用于住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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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贷款: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共 14.32 亿元对职工住房消费支持力度大
据统计,201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7万笔,共14.32亿元,同比增长62.7%、109.3%。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62万笔,66.59亿元,贷款余额36.92亿元,同比增长11.3%、27.4%、37.6%。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0.2%,比上年同期增加11.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5家,比2014年新增1家。
“去年,无论从个人住房贷款笔数,还是从个人住房贷款总额,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这样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公积金优惠政策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大力贯彻。”业内人士为记者介绍道,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加大对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扩大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意见》主要包括“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等内容,《意见》涉及的新规定已于2015年12月1日全部实行。
就贷款方面的新政,市公积金中心的业务人员总结为三点:其一,贷款条件放宽了。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 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其二,贷款额度、年限增加。贷款额度为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高30万元,两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高50万元。借款人可贷额度计算系数由缴存基数的30%提高至50%。贷款期限长30年,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其三,省内能异地贷款。职工及配偶一方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东营,在省内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东营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在我市申请贷款。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在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在我市申请贷款。
其四,市民可以“商转公”。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或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将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