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范围】
东起东一路,西至东青高速公路,北起北一路,南至黄河路,总用地面积499.93公顷。
【功能定位】
东营市东城中心片区重要组成部分,以居住生活为主,商业服务、文化教育等功能为辅的综合片区。
【发展规模】
城乡用地总面积499.93公顷,建设用地面积418.82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81.11公顷。规划人口4.5万人。
【总体布局】
规划片区形成“一心一轴,一廊四区”的总体布局结构。“一心”指锦华公园生态绿心;“一轴”指黄河路城市功能拓展轴;“一廊”指依托内部水系形成的绿化景观廊道;“四区”指黄河路商业商务功能区、社区服务功能区、金山居住社区、锦华居住社区。
【土地使用规划】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03.25公顷,占总用地的80.66%。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居住用地17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40.14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8.63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78.43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97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87.08公顷等。
【综合交通规划】
城市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室三个等级,以主干路和次干路构成“五横五纵”的干路系统,主干路包括北一路、东一路、黄河路、华山路、杭州路,次干路包括大渡河路、小清河路、沙河路、苏州路、泸州路。
【主要指标控制】
1、高度控制:控规编制范围内的高度控制分区主要可以划为4个片区:高层区:建筑高度60米以下,主要为部分已建成小区以及部分商务用地。多层区:建筑高度24米以下,主要为已建成的居住用地、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小区级商业用地等。低层区:建筑高度均在12米以下,主要为幼儿园等用地。
2、容积率控制:居住用地:新建居住用地容积率原则控制在1.2-1.8之间;新建居住区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原则控制在0.4-1.0之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新建教育设施用地容积率原则控制在0.4-0.6之间。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新建商业用地容积率原则控制在1.2-1.8之间;新建商务用地容积率原则控制在1.2-2.4之间。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根据相关市政设计规范控制。
【服务设施规划】
1、教育设施:保留现状锦苑小学1处,在建九年一贯制学校1处。规划新增初中1处、幼儿园1处。
2、文化体育设施:社区级、小区级文化体育设施结合大型开放绿地空间以及各级商业服务中心进行布置。中小学配套体育设施将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对社会开放。
3、医疗卫生设施:规划新增专业医院一处,结合各级社区服务中心及邻里中心配置一定规模的社区医疗设施。
4、公用设施:规划新增供电用地1处,污水提升泵站1处。
【城市设计导引】
打造黄河路沿线城市景观界面,结合锦华公园和片区内水系,打造水绿交融的水城城市风貌。景观结构为:一个城市绿化核心、一条城市界面、一条水系绿化景观廊道。其中,“一个城市绿化核心”指锦华公园;“一条城市界面”指沿黄河路城市景观界面;“一条水系绿化景观廊道”指沿河城市生活景观廊道。
北一路—高速公路—黄河路—东一路片区
公示单位:东营市城乡规划局
规划编制单位: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公示地点:1.东营规划信息网 2.东营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公示时间:2018年3月16日---2018年4月15日
意见反馈:
欢迎广大市民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受理日期为2018年3月17日至2018年4月16日,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意见受理电话:833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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