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垦利县董集镇杨庙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一期1-2#、4-17#住宅楼工程施工及监理 已由 垦发改基字[2013]66号 以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垦利县董集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垦利县董集镇杨庙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一期1-2#、4-17#住宅楼工程施工及监理位于董集镇黄河大堤以东,杨董公路以南,建筑面积16910m2,合同估算价4981万元,计划工期。
标段名称规模标段内容
1:标段8620m2包括1#、2#、4#、5#、8-11#住宅楼8栋,计划投资2500万元。
2:第二标段8290m2包括6#、7#、12-17#住宅楼8栋,计划投资2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必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质,企业财务资金状况良好,所投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2、参与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监理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同类监理业绩。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4日至2013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招标代理单位在垦利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203室)公开接受企业报名。1、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垦利县县外企业须提供2013年建筑企业进垦利县施工资质验证申请表(东营市市外企业还需提供2013年外埠企业进东营市施工资质验证申请表)、垦利县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垦利县以外企业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并到垦利县清欠办盖章确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与委托代理人(含法定代表人)之间合法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与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东营市外企业须提供2013年东营市监理企业资质验证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与委托代理人(含法定代表人)之间合法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垦利县董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 东营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垦利县董集镇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振兴路41号
邮 编: 257500邮 编: 257500
联 系 人: 春光联 系 人: 巩象运
电 话: 13625461717电 话: 13365462848
传 真: 传 真: 0546-2525383
电子邮件: djzymsq@126.com电子邮件: dongyingqianta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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