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饶县锦湖家园D区住宅楼电梯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人名称:山东乐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饶县踊跃路6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11号众成都市中心D座
一、项目编号:grzcgk2012-0208#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18层住宅楼电梯,数量约54部,包括设备的生产、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采购项目预算资金1600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所投电梯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其许可明细表(乘客电梯),且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施工类别中包含安装,级别为B级及以上);
(四)投标人必须是所投电梯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一年以上的授权代理(经销)证明原件;
(五)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六)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七)投标人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八)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名有效投标人参加投标;
(九)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一年以上的授权代理(经销)证明原件、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投标人名单,到广饶县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及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五、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16日至22日每日8:30至11:00,14:00至17:00。
地点: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11号众成都市中心D座302室或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六楼会议室。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46-8027918 7720882 13356621267
监督单位:广饶县监察局、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广饶县审计局、广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广饶县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