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津银座花园D1#、D2#住宅楼、D15#楼、滨港路沿街商品房东段及西段建设工程已由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2012]6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于利津县津二路以东、滨港路以南。建筑面积为12312平方米,多层住宅楼主体6层,D15#楼主体5层,沿街商品房主体2层,框架结构,计划投资约2500万元。
施工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蓝图内的桩基、土建、安装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4日至2012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8时,在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80号梅苑大厦325房间报名。
报名工程施工企业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提供山东省外埠企业进鲁施工备案证、东营市外企业提供2012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利津县信息登记申报表、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另需法定代表人、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经利津县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企业报名资格,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名工程监理的企业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东营市外企业提供东营市2012年度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及复印件两份,另需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经利津县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企业报名资格,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80号梅苑大厦325房间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546)8055118 15263866598
传真:0546-8312199
电子邮件:jzzb0546@126.com
监督单位: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