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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万套保障房如何

时间:2011-03-03 08:25:51      字号:T|T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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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最近两条消息使保障房政策的“形象”清晰起来。一是李克强副总理出席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并讲话,一是温家宝总理在新华网和网友在线交流时谈及房地产市场。这两条消息至少向我们提供了关于保障房这样的...

    近两条消息使保障房政策的“形象”清晰起来。一是李克强副总理出席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并讲话,一是温家宝总理在新华网和网友在线交流时谈及房地产市场。这两条消息至少向我们提供了关于保障房这样的信息:数字上,2011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今后五年,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概念上,明确以公租房和廉租房为主,再加上棚户区改造。温总理说到这个问题的时候,特别强调“不要走偏方向”。

    但从之前一些地方的保障房建设情况看,保障房制度在实施中遇到种种尴尬,甚至在一些地方呈现一地鸡毛,屡遭公众诟病。诸如申请时的“零资产”、分配中的权力自肥、鹊占鸠巢;规划中的位置偏僻、远离中心被弃购;建设时频见“楼脆脆”、偷工减料,定价贵于商品房的怪象,折射出某些地方政府在保障房建设上的责任缺失,加之开发企业加入其中,在“双重标准”之下质量参差不齐,有些地方保障房成了一言难尽的“偏心房”。

  如何确保保障房“不走偏方向”,网友媒体积极建言献策。

  保障房“硬任务”需要硬保障

  居者有其屋,住房权是一种普遍的人权,这对于文明社会来说是不言自明的事情。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民众的住房权主要通过政府统筹和市场运作来实现,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和百姓自掏腰包成为主要的手段。但是,房地产市场繁荣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问题也随之出现了,低收入阶层和部分中收入群体难以承受房价之重,其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很难得到实现。在这样的财富分配体系和住房供给背景下,保障住房权的政府责任也自然地“浮现”出来。

  虽然我国的法律并未明确住房权的概念,但对于一个物质极大丰富、收入差距又不断扩大的社会而言,要想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政府就必须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保障性住房。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地方土地转让净收益和公积金净收益以保障房的形式惠及低收入群体,某种意义上也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而且是更具普惠性和公平性的再分配,这无疑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全民共享。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近年来发展迅速。从单一的经济适用房开始起步,各地又相继引入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等概念,并大力进行棚户区改造等,从而以多种形式满足群众的住房需求。但也必须看到,保障房建设及其制度配套在全国各地是不均衡的。囿于认识水平的局限,对于不能提供漂亮财政数字的安居工程,有些地方政府显得不够热心。保障房开工不足、延期交付、质量堪忧的现象时有所闻。去年10月,中央电视台就曾经披露,2009年全国保障房用地供应只完成了年度计划的46%,2010年前五个月,全国保障房开工率只达到了年度580万套计划的70%。从中不难看出,某些地方对待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是如何善于使用“拖字诀”。

  从利益驱动看,地方政府“天然地”缺乏建设保障房的热情。保障房用地不能纳入土地财政,建设保障房还需要地方财政加大投入,保障房分配同样是政策水平要求很高的工作。这些全都是地方政府的“麻烦”。如果保障房建设没有硬指标、严要求和刚性罚则,那么,地方政府当然会找出各种借口,逃避保障房建设责任。

  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把今年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定为“硬任务”,这意味着保障房建设将成为考核地方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在这次会议上,各省市与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这也意味着1000万套“军令状”已经分配到位。中央政府态度明确、措施具体、要求严格,对于那些习惯于拖延建设和目标缩水的地方,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要想1000万套保障房任务的如期完工,要想让保障性安居工程稳步迈上新台阶,还必须有过硬的行政保障制度的配套。更重要的是,保障房建设工作还应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增加社会透明度和提高公众监督的水平。

  保障性安居工程不是一项权宜之策,而是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大计,因此,保障房建设更应该受到严密的行政制度乃至法律的保障。从应保尽保的长远目标来衡量,建设一套完善的保障房行政和法律体系,似乎也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建保障房重在解决动力机制

  总理对大力兴建保障房的庄严承诺,表明了建设人人“住有所居”和谐社会的决心。然而,从2009年中国保障房建设大规模提速至今,有两年多了,实际效果与政府计划及社会各方面预期比还有差距。

  目前各方对中央政府推进保障房的决心十分放心,但对地方政府能否真正配合中央完成保障房建设有所担心。所以,当前保障房建设中大的挑战是,如何解决地方政府对保障房建设的动力机制问题。从各种观察看,大部分地方政府现在对保障房建设的态度还停留在“要我做”,很少是主动的“我要做”。

  如果不解决地方政府的动力问题,目前以行政手段推动的保障房建设,很可能出现两个问题:

  ,保障房缺乏可持续性。对地方政府而言,保障房影响土地财政,影响经济指标考核,吃力不讨好。虽然目前保障房被提升到政治高度,但一旦压力有所放缓,就会立刻撤出。如2008年遭遇国际金融危机时,在保增长口号下,很多地方政府堂而皇之取消原定的保障房计划,争先恐后借助商品房地产开发拉动地方经济。现在很多人担心,现在地方政府提供一批保障房,但过了风头就没了,便仍对商品房后市看涨而抢购。

  第二,保障房内涵容易变味走样。现在不少地方都拿不真正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项目来充数,只要能对上级有交待、能过关就行。一个普遍采取的招数是把动拆迁房算入保障房。动拆迁房实质是拆迁户与政府的交易,不具有保障意义。如某市所谓保障房中,绝大部分是动拆迁房。如果动拆迁房能算保障房,如叶檀女士所说“一边拆一边建”,土地财政和保障建设两方面数字都很好看,但实际社会效果大打折扣。

  第二个招数,是把一些人才专项住房也当作保障房。某市曾给社会名流、公司老总发售和配租档次很高但廉价的人才专项住房,但打着保障房旗号,为此引发很多争议。对地方政府“自定义”保障房的种种招数,上级主管部门也心知肚明并默许。更有甚者,把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也当作保障房。如某部委去年高调发布2010年各地用地计划,77%用地是保障房、政策房,舆论一片叫好。但如仔细考察,其中44%是中小套型商品房,真正的保障房只有33%。保障房、政策房,内涵如何定义,全由地方政府说了算。故此次温总理强调,“保障性住房应当以公租房和廉租房为主,再加上棚户区改造,不要走偏方向”,也是对此的反映和警醒。住建部表示,2011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任务中,公租房将达到200多万套,是去年的6倍,也是希望规范引导各地方政府把保障房做到实处,不要打小算盘。

  保障房要可持续,关键是要让地方政府建立关心居民住房的原动力机制。这关键是让地方政府不是拿统计数据应付上头,而是真正对地方老百姓负责。现在说要大力转变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式,把社会发展放到经济增长之前,前提就是转变政府执政理念和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方式。
 
  公众广泛参将助力保障房大手笔

  今后五年3600万套保障建设目标,振奋人心;今年的任务各省市立下军令状,责任上肩。可以想见,随着保障房建设的层层推进,将会跑赢商品房,不但可破解民生难题,也将对楼市调控起到“围魏救赵”之效。如何保障保障房建设任务从纸面上的规划走向现实,是更多人迫切关注的问题。保障房军令状已签,但“大块头保障房”需公众大智慧的“透明窗”监督始终。

  保障房制度在实施中遇到种种尴尬,甚至在一些地方呈现一地鸡毛,屡遭公众诟病。诸如申请时的“零资产”、分配中的权力自肥、鹊占鸠巢;规划中的位置偏僻、远离中心被弃购;建设时频见“楼脆脆”、偷工减料,定价贵于商品房的怪象,折射出某些地方政府在保障房建设上的责任缺失,加之开发企业加入其中,在“双重标准”之下质量参差不齐,有些地方保障房成了一言难尽的“偏心房”。如何建立必要的问责机制,对计划落实的全程施以相应的刚性约束,以革除弊端,解决保障房建设中诸多“欠账”与难点,公众参与全程监督不可或缺。

  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国牛基金”——住房公积金驰援保障房建设,虽然正在推行公积金督察员制度,但是资金安全性如何保障,实施过程中如何专款专用,封闭管理,保障房市场如何掌控等,仍是公众担心的。如果没有监管细则跟进,政府信用与风险管理无处生根,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的保障房建设资金的保障问题仍然是公众难以释怀的纠结。各地应未雨绸缪,积极主动采取公开透明运作、缴存人共同监督以及紧紧盯牢保障房建设资金运行等举措,严防专项资金被“二次挪用”和“去向不明”造成重大损失。建立利益相关者参与的第三方监督机制,确保保障房建设的速度、质量以及价格契合民众诉求,护卫专项建设资金的安全。

  所谓第三方监督机制,即在保障房规划和建设过程中,通过自荐或推选的方式,在所有符合享受保障房条件的公众中产生具有一定政策水准、专业知识和公益之心的代表若干人,组成户主代表监督委员会,保持相对稳定性,与各批次的保障房项目相对应。从怎么建;在哪儿建;建多少;价格多高,到如何申请;如何把好入口关等都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公开透明,让公众充分知情,参与和监督其中,在分配中更多地考量申请者的就近和方便,做到事先就能防范“采光缺失”,房未建相关信息就通过“透明窗”让民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一监督机制对全体户主负责,从规划到交通和商业设施配套,再到竣工直到分配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重点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住房公积金注入贷款的流向与收效;竣工验收和价格核定;公开分配方式、动态管理和退出执行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政府部门查处纠正。

  安居才能乐业,安居才能安心。拥有合适、稳定的住房既是个人和家庭温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和谐、稳定、进步的必要条件。唯有以制度创新,吸纳公众参与监督,才能确保军令状任务落到实处,才能确保分配公平这一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不受潜规则的侵蚀,才能让更多的中低群体住上保障房、生活得更舒适、更体面、更有尊严。

【责任编辑:sysmanager】 Tags: 3600万套保障房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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