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洋照明发布招股书,拟在中小板上市,发行5000万股,募集资金5.5亿元。这家主营特种照明的公司去年营收水平令人满意,但其强制性摊派任务指标,在产能利用率不足的情况下还激进增产,成为业绩中的瑕疵。
直销弊端
若只看毛利率,海洋照明足以让其他照明类上市公司脸上无光。
在目前已上市的照明类公司中,佛山照明、雪莱特、阳光照明、勤上光电2012年度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5.95%、29.8%、19.11%、31.61%,而海洋照明的综合毛利率高达71.11%。
如此高的毛利率从何而来呢?与勤上光电等采取经销商模式的同行不同,客户多为国有企业的海洋照明采取直销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
但直销模式也存在弊端。海洋需要向外部采购核心零件,自身主要从事组装生产,但由于公司极其重视产品销售,每年各级领导都给下属摊派业绩指标,使得销售人员的压力极大。
一位于2012年离职的前海洋照明员工向记者透露,为完成销售任务,许多销售人员以自己的提成向客户支付回扣;甚至有人遭遇了“被合同”的情况。“比如为提升业绩,月底时领导把我们并未完成的合同提前计算为已完成的客户采购合同,并录入海洋照明的业绩指标。若员工终没有与客户签下该项合同,就要以"违约"为理由克扣工资。”
该人士“克扣工资”的说法在海洋招股书中似有所佐证:2012年度,海洋照明的人均销售费用较2011年度下降7.10%,降幅大于同期人均销售收入的降幅,公司称由于2012年度大部分行业事业部没有完成经营目标,故未计提奖金。
海洋照明65%以上的员工均为销售人员,他们被公司称为“服务工程师”,在下设的服务中心供职。截至2013年12月31日,海洋照明在全国设有12个专业化的行业事业部,行业事业部下设有142个服务中心。
海洋照明的营业收入正来自这142个服务中心,这些服务中心的办公面积从66平方米到150平方米不等,多“寄居”在居民楼中。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同时身兼“销售”与“售后”二职的服务中心可能存在未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税款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超过180天的企业,应在生产经营所在地办理注册税务登记,所以每个服务中心都提心吊胆,怕税务部门来查。曾经有服务中心被其他厂家告了,当地税务部门就来处理,把电脑和文件都搬走了。”这名前海洋照明员工透露。
事实上,海洋照明这种“销售为主,生产为辅”的营业模式正面临难关:上市之后公司需要信息公开,直销模式有可能会把公司和客户置于危险境地,成为第二个“葛兰素史克”。同时,随着大型国企采购权的逐步上移,实行集中采购制度,海洋照明的经营模式恐怕难以持续。
增产疑云
激进的直销模式虽然对基层销售人员造成极大压力,但其确实为海洋照明增收立下过汗马功劳,也令董事长周明杰开始考虑扩张问题。
但终扩张的措施,却显得有些“画蛇添足”,令市场募投项目的必要性颇有质疑。
招股书显示,海洋照明的产品主要为“固定照明设备”、“移动照明设备”以及“便携照明设备”三类,其中“固定照明设备”的销售收入近三年来始终占据总收入的50%以上。
但作为核心产品,固定照明设备的产能利用率却逐年下滑。2011年到2013年,固定照明设备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6.19%、68.7%和66.42%。
公司亦在招股书中坦承,受2012年以来煤炭、冶金等行业对固定照明设备需求下降的影响,公司相应调整了固定照明设备产量,导致产能利用率下降。
既然主要产品因需求不足而致公司连续两年主动减产,那么海洋照明为何仍执著于扩大产能呢?招股书显示,这家公司计划将3.36亿元募投资金投入“生产线建设项目”,建成后每年新增特殊环境照明设备产能100万套,占到该公司2013年全年111万套照明设备总产量的90%。
对此,海洋照明坚持称,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张,产能已“严重不足”,若顺利实施,“生产线建设项目”将于三年内完成。
但事实上,特种照明行业下游的电力、冶金、铁路等强周期行业目前正受到产能过剩的困扰,再加上2011年至2013年该公司固定照明设备产能利用率不断下降的现实,海洋照明能否在三年后消化增长近一倍的产能,值得投资者思考。
让市场对这家公司的上市冲动产生质疑的另一个细节是,一直“哭穷”的海洋照明可能并不缺钱。
2011年4月至2014年2月,海洋照明累计现金分红2.3亿元,而且上市前三年,公司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46亿元、4.15亿元和4.2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26.15%、37.8%、37.58%。
一个不容忽视的细节是,“夫妻店”海洋照明的实际控制人周明杰、徐素夫妇持有公司83.62%的股份。若海洋IPO成功,周明杰、徐素夫妇仍合计持有公司73.17%的股份,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显然,不论是上市前分红,还是上市后可能发生的套现,绝大多数的资金均将落入周明杰夫妇的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