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套二手房,钱交完了,房子也过户了,但因原房主不肯搬离,石先生迟迟无法入住。他感叹,“自己的房子被别人住着,真是有家不能回。”
前日石先生介绍,去年来汉工作后,他一直四处看房,今年上半年,他在中介公司里看中了一套南湖风华天城小区价值80万元的二手房。6月13日,他与原房主蔡先生在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10月底前办理过户手续,石先生将1万元金交给中介公司。10月19日,双方正式办理了过户手续。11月1日,石先生将79万元房款交给蔡先生,希望他尽快搬离。但至今蔡先生一家仍住在这套房子里,石先生只得在外租住。他联系中介公司希望公司协调,但中介公司员工表示,只能暂扣房款中的1万元金,待原房主搬离后再将金交给原房主。
前日,记者辗转联系到蔡先生,希望协调此事。他表示,目前一家人未找到合省所,无法搬离,明年2月前将交出房子。
湖北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表示,卖房人违反约定,不交付房屋,买房人有权行使抗辩权。他建议,石先生可求助社区这类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双方可就合同变更事宜做出补充约定,例如,商定石先生的相应租金从金里扣除。如仍无法协调,石先生可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腾退房屋。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石先生可求助社区这类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双方可就合同变更事宜做出补充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