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住房刚办入住手续,却发现房屋早已被他人抢先入住,新房变成了二手房。”今天,家住文昌市的严先生反映,他曾找到开发商理论并要求对方进行翻修,然而,一个月时间了,翻修工作迟迟没有动工,这让他十分气愤。
据业主严先生介绍,2012年10月份,他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今年1月14日,他被通知参加摇号选房,随后选中了位于文城镇椰香人家二栋一单元104房。在往后的日子里,严先生便交付了付款。今年7月3日,严先生申请的贷款批了下来,于是,7月9日,严先生准备领钥匙装修入住。
“当时一看,新房却有人入住了。”严先生说,因为没有门牌号,起初他以为走错了房屋,结果一打听,这才确认购买的新房的确是这间。“新房怎么会被人抢先入住呢?”严先生心里犯起了嘀咕,他连忙向物业询问,这一问让他大吃一惊,原来,自己购买的新房长期都作为了小区物业的办公场所。
经过协调,物业搬出了严先生购买的房子,然而,麻烦事又来了。“因为房屋被人使用过,整个房子看上去比较旧,心里感觉特别别扭。”严先生告诉记者,于是,他便找到小区物业要求将房屋翻修,结果物业表示无法做主,需要严先生与开发商沟通。后,严先生又找到开发商,对方表示愿意将旧房翻新,但从口头答应至今,都快一个月了,始终不见动工,这让严先生十分气愤。
那么,原本就已经订下来给物业作为办公室的房屋,又怎么会拿出来选号销售呢?带着这一问题,记者咨询了开发商文昌市旅游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据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物业在该小区共有两套房作为办公场所,其中一套便是104房。“一个单元有四套房子,两套是物业办公场所,两套作为销售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考虑到物业管理方便和不影响到业主,公司后决定更换物业办公场所,将原来的这套104房拿出来销售,给物业安排在隔壁。
因为考虑到毕竟房屋被使用过,因此,严先生反映要求将房屋翻新一事,开发商也同意了。“现在没动工的原因主要是很多材料要从外地买回来,等材料一到会立即开始施工。”工作人员承诺,开发商一定会将房屋翻新好还给业主,并且迟不超过8月20日。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认为:既然买的是新房,就别另作他用。既然另作他用,就别拿出来卖。开发商一定要妥善处理这件事,让业主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