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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提到的甲是指卖方、乙是指买方、丙是指中介公司。 二手房买卖时应签署的文件及其作用: 1、存量房买卖合同 存量房即二手房。以北京为例:这个合同是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
本文中提到的甲是指卖方、乙是指买方、丙是指中介公司。
二手房买卖时应签署的文件及其作用:
1、存量房买卖合同
存量房即二手房。以北京为例:这个合同是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是二手房成交的主合同,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存量房买卖合同应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以及相关部门各留存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存量房居间服务合同
由中介服务公司提供,主要约定居间服务的内容和期限、佣金及支付、对《买卖合同》的修定、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条款。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留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3、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
写清所购二手房地址、房产证证号、房价款等,双方协商决定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下签订。本声明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留一份。
4、二手房定金交付确认函
卖方在收取买方交付的定金后签署。一式三份,甲乙丙各留一份。
5、装修款补充协议
标的房屋有装修及配套设施折价的应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6、缺件告知函
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中所缺相关文件及资料的告知函,甲乙双方应在收到告知函后规定的时间内将所缺文件和资料交付给中介公司,以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7、收件确认单
在甲乙双方将缺件告知函中所列文件、资料交至中介公司后,由中介公司开出的确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