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招生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湖学校实景
一、学校简介
金湖学校是市政府解决“大班额”问题的项目之一。学校位于东三路以西,温州路以东,永定河路以南,东营河北岸,为九年一贯制学校。2018年7月底竣工,9月1日投入使用。学校占地56亩,建筑面积21777平方米,由市财政全额投资1.1亿元。建有中学教学楼1栋,小学教学楼1栋,综合实验楼1栋,艺体楼1栋。招生规模40个教学班,其中初中20个班,小学20个班;可容纳900名小学生和1000名初中生就读。
二、招生服务区范围
(一)小学
郑州路以东、德州路以南、康洋路外延线以西、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
(二)初中
郑州路以东、德州路以南、康洋路外延线以西、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三)融合招生区域情况说明
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德州路以南、康洋路外延线以西、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可到金湖学校就读;
万里、新立、中心、九十六户和六十户村村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永安胜利希望小学或金湖学校就读,初中阶段可到永安中学或金湖学校就读。
三、招生对象和招生规模
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2019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去金湖学校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4个班180人和初中一年级2个班100人。
四、招生报名时间及程序
学校使用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平台(http://ywjy.dyedz.gov.cn或http://47.104.224.119/kfqywjy/)(以下简称“平台”)报名,学校招生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均需登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具体登记入学时间和程序为:
(一)模拟报名(7月25日-30日)。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法定监护人”)模拟网上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所填报数据信息不保留。
(二)网上报名(8月1日-12日)。
1、网上填报,8月1日-6日。法定监护人登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8月6日20:00。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
2、材料审核,8月7日-11日。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招生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核查“平台”登记入学信息的真实性。
3、信息反馈,8月12日。通过“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者,法定监护人通过“平台”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未通过审核者,可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
(三)现场报名(8月13日-15日)。未登录“平台”登记信息或未通过“平台”审核的,可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现场报名,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报名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湖学校综合楼一楼门厅。
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四)现场报名材料审核(8月16日-19日)。
核查现场报名入学信息的真实性。汇总“平台”信息审核和现场报名信息审核结果,向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
(五)入学资格统筹审核(8月20日)。
向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由教育主管部门对报送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统筹审核,确定学校登记入学学生名单。
(六)公示(8月21日)。
学校根据主管教育部门反馈的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七)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2日—23日)。
学校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通过“平台”登记入学审核者须持该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现场报名者根据学校公示的入学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我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八)阳光分班(8月24日)。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五、入学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常住居民子女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升入初中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表。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①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两类人员子女升入初中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表。
六、材料审核要求
1.入学材料坚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出具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东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2.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购房而户籍不在东城的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照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入学。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在学校周边经商或务工、户籍不在东城而又不能办理居住证的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提交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经商或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
3.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文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8]67号)执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烈士、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4.开发区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需提供经组宣部审核确认的证明材料)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可按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5.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6.学校将按照《2019年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有关精神,严格审核学生入学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入学证明材料择校的,坚决按要求予以清退。
7.报名时,一年级提供免疫接种卡、体检表,六年级提供体检表。监护人带孩子自行到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医院体检,体检内容包括:1.内科(包括心、肺、肝、脾、);2.外科(包括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3.形体机能(包括身高、体重、胸围、肺活量、血压);4.五官(包括听力、耳、鼻、扁桃体、龋齿、沙眼、色觉、视力);5.实验室检查: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等。以上内容盖章有效。
8.招生联系电话:0546-8255607。
9.其他有关要求,按照《2019年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请家长们根据招生政策准备入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