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据有关部门消息,为了切实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提高东营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
城市低保标准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每人每月600元不变,广饶县、利津县由每人每月5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500元提高到平均每人每年4800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50%执行;照料护理保障标准按照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人员三个档次,由每人每年600元、1200元、2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1800元、3000元。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社会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事关困难群众安危冷暖,事关底线公平,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后一道防线,发挥着兜底保障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东营市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将提高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列入政府工作报告。自1997年以来,已先后19次提高城市低生活保障标准,16次提高农村低生活保障标准。截至目前,东营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5957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2130人,保障水平居全省前列。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由于疾病衰老、天灾人祸等造成的贫困户,需要社会的关爱。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制度越来越和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