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心城区道路畅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在短的时间内解决道路拥堵节点,2018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中心城区选取20处容易因违法停车造成交通拥堵的重点路段,启用违法停车告知采集系统。
启用违法停车告知采集系统
该系统由道路电视监控系统和LED显示系统两部分组成。系统24小时监控道路两侧车辆。
系统24小时监控
系统时间通过道路电视监控发现违停车辆
通过LED显示屏发出要求违法车辆立即驶离的提示信息
对未立即驶离的车辆进行抓拍(以上图片仅做测试,数据并未录入系统)
对违法掉头、逆行、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安装地点
新增设备:
1、 东营区辽河路与东旭路路段
2、 东营区沂河路明月市场路段
3、东营区南一路儿童医院路段
4、 东营区东三路华泰大厦路段
5、东营区淮河路百货大楼路段
6、 东营区黄河辅路鲁班公寓路段
7、东营区西四路利群商厦路段
8、东营区济南路区人民医院路段
9、 东营区云门山路水产市场路段
10、 东营区济南路三联家电商厦路段
11、东营区西三路科技一村路段
12、东营区北一路万达广场路段
已启用设备:
13、 东营区胶州路工商银行路段
14、 东营区胶州路乐天玛特超市路段
15、 东营区胶州路人民医院东门路段
16、 东营区济南路中心医院路段
17、 东营区济南路振华商厦路段
18、 东营区西三路银座二店路段
19、 东营区西四路百货大楼路段
20、东营区东二路与沂河路路段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20处监控设备中有8处前期已经公告启用,并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了抓拍,2月8日起增加违停告知LED屏。新增设备将于2018年2月15日正式启用抓拍违法,请广大驾驶员依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