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记者从安监局获悉,东营市出台的《东营市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于6月即安全生产月前夕面向公众发布,该规定对举报程序、管理、奖励、考核等作出进一步规定,举报安全生产者将可获1000元至20万元不等奖励。
据了解,新出台的《东营市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较围绕举报电话12350制定的旧管理办法来讲,对举报程序、管理、奖励、考核等作出进一步规定。按照新管理办法,举报人可采取书信、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走访等方式向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若存在“未予受理或者未及时处理”的情况,实行逐级举报。安全生产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应对举报事项按程序进行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10日内,除无法联系举报人外,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
此外,对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交办的,有主流新闻媒体关注并多次举报的,承办机构认为重要的其他举报事项,由受理举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挂牌督办,符合《东营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规定的,提交市安委会挂牌督办。凡是因举报处理出现重大失误或者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实行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
在新管理办法中,加强了对举报人的奖励和保护。根据举报事项的价值、确凿程度和举报人协助调查情况,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举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实名举报人,给予1000元至20万元不等的奖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接到举报后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报复,涉嫌违纪违法的,由纪检监察击鼓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安全生产一丝也不能马虎,规范举报,有助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