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女士来电反映:自己近期打算买房。从一些二手房中介那里看到惠州小区的房子价格相对较低,但了解到国家对经济适用住房有“购买不满5年不得上市进行交易”的政策。咨询购买惠州小区的(二手)房子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如果不符合规定,对购买者有何影响?
针对陈女士来电反映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给出了如下答复:《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惠州小区属经济适用住房,建于2006年,按照政策规定目前不可上市交易。对目前存在的惠州小区买卖二手房现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采取了积极措施,一是对在小区内张贴的出售信息做好记录,并展开调查;二是在办理、发放房产证时对出租、出售的不办理、处理;三是对达成购买协议的买卖双方不予办理过户手续。
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在此提醒购房者,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如果购房者贪图一时便宜购买了此类二手房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不予办理过户手续,这样一来购房者将存在很大的购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