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利津县住建局组织房产、规划、工程、质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深入到各服务单位现场走访办公,帮助他们完善各项基本建设程序,能现场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主动带回尽快解决,同时向他们宣传好各项法规政策。这一举措受到了各企业负责人的一致好评。
关于利津
利津县建于金代明昌三年十二月(1193年1月),因邑有“永利”“东津”两地而得名。
全县总面积1665.6平方公里。辖5镇4乡、512个行政村。年末全县总户数8.4万户,总人口29.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6万人。人口出生率7.3‰,死亡率6.99‰,自然增长率0.31‰。有少数民族21个、168人。
经济概况 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7.3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7.3%。产业增加值17.74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70.55亿元,增长20.9%;第三产业增加值29.05亿元,增长15.9%。三次产业比例15.1∶60.1∶24.8。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5亿元,增长27.6%。实现财政总收入7.98亿元,增长17.5%,地方财政预算收入3.63亿元,增长8%。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51.67亿元,比年初增加10.21亿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29.77亿元,增加3.44亿元。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4.9亿元,增加12.2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