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ft
r
0546房地产
新闻
楼市快讯 | 地产人物
房产专题 | 营销要闻
新房
新盘信息 | 楼盘地图
团购排行 | 购房手册
二手房
出租信息 | 出售信息
房产动态 | 房产中介
装修家居
家装流程 | 家居建材
促销活动 | 装修图库
论坛
业主社区 | 小道消息
网友活动 | 丁丁看房

高调反对征收房产税 朱征夫:我不是利益集团代言人

来源:香港商报 更新:2011-1-24 9:20:32 编辑:清澄 点击:
核心提示:朱征夫,出生于湖北荆州,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现为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常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新闻事件

  在今年广东省“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常委朱征夫在政协第十届四次会议的即席发言中表示:“重庆、上海征房产税,让他们搞去吧,我们广东还是洁身自好的好。我强烈反对广东试征房产税。”资深律师朱征夫的惊人言论迅速成为百姓的关注焦点。

  对话主角

  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 朱征夫

    入选理由:在部分内地城市正寄望于将开征房产税作为打压房价的铩手锏之时,身为广东省政协常委的资深律师朱征夫,作为一名资深律师的朱征夫,为何旗帜鲜明地反对开征房产税?个中理由,且听听他如数道来。

  香港商报记者 李苑立

  人物档案

  朱征夫,出生于湖北荆州,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现为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常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朱征夫:勿为政绩强征房产税

  地方行政冲动易致民权危机 或引发更高社会成本

  化解民众降房价诉求

  地方政府或剑走偏锋

  香港商报:目前上海、重庆等地已经试点开征房产税了,许多民众为之叫好,希望房价能降下来。在这种既有示范又有民众支持的情况下,您在省“两会”上强烈反对广东试点房产税,不担心被人误读为是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吗?

  朱征夫:首先申明我不是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我是合法权益的代言人。大部分民众期盼房价下降的心情可以理解,强征房产税不是好办法,我强烈反对有四点理由:

  第一,《立法法》有明文规定,征收公民财产税必须由人大这一层面决定,地方只能立法规,而法规是没有征收公民合法财产税收权利的;

  第二,国务院在上世纪80年代出台的关于房产税的征收条例主要针对营业性房产征收,对于公民非营业性的房产住宅是不征税的,在国务院未出台新条例前,地方试点征房产税不合规定;

  第三,房产的主要价值是土地所有权,它的增值也主要是土地使用权的增值,房产物业税应该是针对物业的所有权征税,内地的个人住房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所有权是国家的,那怎么能让老百姓为之缴房产税呢?

  第四,建设幸福广东的前提必须是公平广东、法治广东。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尊重宪法,尊重人权,尤其要尊重公民的财产权。对公民的合法财产,政府如果想拿就拿,想拿多少就拿多少,这不是法治,而是违法违宪,人民不会因之得到幸福。

  香港商报:因为已经有了上海、重庆的先例,如果广东等地一定要试点开征,你觉得该如何合情、合理制订规章才不会受到像您这样的法律工作者反对呢?

  朱征夫:现在有些地方把试征房产税看作是改善民生的政绩之举,符合当前社会大多数民众对房价过高不满的诉求。我的意见是降房价最好不要试点征收,如果国家一定要强行征收,从严格意义上讲,个人也无法反对,但地方政府不应该以各自为政的方式来征收房产税,一定要依法来搞。

  按照中国《立法法》的条文,只有全国人大牵头才能立法实施。因为这一征收涉及个人财产问题,地方如果一定要搞试点征收,一定要得到法律授权才行,中国的《立法法》第8条第6款说得很清楚。如果违反立法的授权来调节房地产市场,无异于是饮鸠止渴,我觉得相比调低房价而言,违反宪法体制的危害性更大,当然会反对。

打印本文

我要说两句
查看更多()
用 户:
内 容:
验证码:
·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人才招聘商务合作客服中心广告服务服务条款
东营房产网 东营新房 东营二手房 东营装修家居
0546房地产网,一站式购房首选。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沪ICP备10212951
地址:东营市东城区黄河路155号 邮编:257000 QQ:263836586 [在线留言]
常务法律顾问:李成银律师 电话:15954615577 战略合作伙伴: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