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过程中需要将赠送物件详细写入购房合同中
精装二手房 变“毛坯”
房主连水龙头也没有留下
近段时间,有网友在网站发帖“吐槽”,在交收房子时,只能用彻底“雷倒”来形容眼前的一切:原房主把房子里能搬的全部搬走了,包括煤气灶、热水器,甚至小到电灯泡、水龙头、毛巾架等都没“放过”。临走时准备锁窗户,发现窗户锁扣也拆了……
发帖的网友姓张,“现在后悔当时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没有写清楚。”小张说。不过虽然小张在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写明,不过在看房时,小张是和房主口头上约定好哪些东西是应该留下来的。
小张表示说,自己购买的是学区房 ,关心的是学区问题,加上买房时比较急。而在签订合同时也只勾选了两台空调和一台洗衣机,其他电器和装修自己在签订合同时都并未提及,所以才会造成如此尴尬。
“一般我们公司的经纪人在房主和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都要和双方做好约定,提醒双方如果二手房内需要留下的电器和设施都要白纸黑字写入到合同之中。”1+2联合不动产市场部经理婷表示说。
购房者和房主在看房过程中喜欢口头约定,而口头约定一般不作为买卖交易和法律凭证,所以讲口头约定写入合同中是非常有必要的。
而据婷表示,小张遇到的这种房东他们在平时的交易过程中还是很少遇到。不过为了防止购房者的权益受到迫害,签订详细的买卖合同是避免此类事件发生的重要保障。
并未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购房者权益难得到保障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有不少房源都是精装或者房屋中有电器的房源。而这些房源的买卖就涉及到购房者在购置二手房源时,是否将装修及家电一起购买过来。而不少购房者和房主在看房的过程中都会通过口头约定的方式,将事情给顶下来。
由于是口头约定,所以在未来房产过户的过程中可变系数太大。所以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如果需要房东将家电或装修物件留下来,需要在房产交易合同中提及。
而像小张这种只是口头约定,而房主在过户之后将房屋内的东西全套搬走的这种现象维权起来略显吃力。
“购房者小张的这个案例在购房过程中只通过口头进行约定,并未留下书面及其他约定方式,举证比较困难。”江苏友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封鹏军表示说。
而因为是口头约定所以小张在此次购房交易的过程中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附赠装修电器要写入合同中
写得越细越好
遇到二手房购房中的装修及家电赠与问题,除了与房主进行口头上的约定月,还需要将这些约定写入购房合同中,而且写的越详细越好。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房主往往处于强势地位,购房者则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所以对于房屋内的固顶装修及附赠家电及家具的情况要写的越细越好,这样房主钻空子的机会就越小。”港厦房地产华侨路店郑店长表示说。
而他同时提醒广大二手房购房者,在购房前期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附赠的东西写入合同中,写的越详细越好,而且好还要表明物品的现状如何。在过户交易中要保留尾款部分,如果在收房过程中发现之前约定的附赠物件和交房后的有所不符,购房者可以在尾款支付时进行交涉。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遇到二手房购房中的装修及家电赠与问题,除了与房主进行口头上的约定月,还需要将这些约定写入购房合同中,而且写的越详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