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以赴稳增长、提质效、推改革,努力为全省“走在前、挑大梁”强担当作贡献,全市经济保持稳健向好、进中提质发展态势,为“十四五”圆满收官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市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全年全市生产总值4307.70
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5%。分产业看,产业增加值196.67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2561.02亿元,增长6.7%;第三产业增加值1550.01亿元,增长6.3%。
一、农业生产平稳增长,主要农产品供应充足。2024年,全市农林牧渔及服务业总产值386.9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4.2%。其中,农业增长3.9%,林业增长5.1%,牧业增长3.3%,渔业增长4.5%,农林牧渔服务业增长6.3%。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粮食总产量153.96万吨,增长1.3%。“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蔬菜及食用菌产量增长4.1%。牧渔业稳定向好,肉蛋奶总产量增长1.4%。
二、工业生产较快增长,重点行业支撑有力。202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5%。从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长2.7%,制造业增长11.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8%。从主要行业看,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42.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13.0%,石油加工业增长8.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增长4.5%。
三、服务业持续增长,现代服务业发展向好。1-11月份,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9%。10个行业门类中有9个行业实现增长。其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分别增长57.9%、30.4%、17.5%、15.6%。
四、市场销售企稳回暖,升级类商品增势良好。2024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4.49亿元,同比增长6.2%。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增长6.3%,乡村增长5.7%。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增长6.1%,餐饮收入增长7.1%。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限额以上单位高能效等级家电,智能手机,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分别增长62.0%、28.6%、20.2%。
五、投资规模持续扩大,投资结构不断优化。2024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4%。从产业结构看,产业投资增长43.0%,第二产业投资增长4.8%,第三产业投资增长7.5%。从主要领域看,制造业投资增长3.5%,基础设施投资增长50.3%。从投资构成看,建筑安装投资增长6.8%,设备工器具购置增长9.3%。
六、市场价格总体平稳,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24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下降0.1%。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四升四降”。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5.7%,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2.0%,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0%,居住类上涨0.2%;医疗保健类下降0.5%,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9%,食品烟酒类下降1.2%,衣着类下降1.5%。2024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231元,同比增长6.1%。其中,城镇居民增长5.4%,农村居民增长7.3%。
总的来看,2024年,面对国内外多重因素交织叠加带来的风险挑战,全市上下承压前行、统筹谋划、施策,主要指标圆满完成年度任务,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下一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激发有效需求,聚力扩大投资规模,全力稳定经济增长,不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奋力谱写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新篇章。
附注:
[1]根据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23年东营地区生产总值修订为4081亿元。
[2]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4]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6]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7]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8]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9]粮食、畜牧、价格指数和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东营调查队。
[10]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