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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东营开发区中小学划片范围公布 部分划片有重大变化!

时间:2020-07-16 17:34:14      字号:T|T 来源:东营胜利教管中心、东营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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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学区划分表(小学)  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学区划分表(中学)  其他片区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划片暂行规定  高速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东一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讯 东营开发区中小学划片范围公布 部分划片有重大变化!详情如下:

  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学区划分表(小学)

  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学区划分表(中学)

  其他片区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划片暂行规定

  高速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东一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小学阶段可到胜利胜东小学或者华山小学就读。

  东三路以东、北二路以南、沂州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小学阶段可到胜利运输小学或者景苑学校就读。

  东一路以东、汾河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胜利胜东小学或者胜利锦华小学就读。

  东二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郑州路以西、淮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市春晖小学或者丽景小学就读。

  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郑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的胜源小区、天鹅小区等居民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胜利运输小学或者丽景小学就读。

  沂州路以东、北二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和胜利大街以东、北二路以南、沂州路以西、汾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景苑学校或者科达小学就读。

  惠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英才小学或者市海河小学就读。

  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沂州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悦来湖小学或者市海河小学就读。

  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府前大街以南,沂州路以西,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东凯小学或者市实验小学就读。

  胶州路以东、北二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原属市晨阳学校初中招生区域)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初中阶段可到景苑学校或者市晨阳学校就读。

  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德州路以南、康洋路外延线以西、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小学阶段可到胜利八分场小学或者金湖学校就读,初中阶段可到胜利四中或者金湖学校就读。

  北二路以南,郑州路以东,北一路以北,东三路以西(原属胜利四中招生区域)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初中阶段可到金湖学校或者胜利四中就读。

  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初中阶段可到胜利四中或者市实验中学(辽河路校区)就读。

  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初中阶段可到市实验中学(辽河路校区)或者东凯中学就读。

  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府前大街以南,康洋路以西,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初中阶段可到市实验中学(运河路校区)或者东凯中学就读。

  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荣乌高速公路以东、沙河路以南的红盾小区、金盾小区、鲁班公寓、东营市公路局东营分局居民区、瑞康如意苑和金山小区等居民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初中阶段可到市实验中学(辽河路校区)或者胜利锦华中学就读。

  胶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辽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小学阶段可到市海河小学或者市晨阳学校就读;初中阶段可到市实验中学(辽河路校区)或者市晨阳学校就读。

  康洋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东八路以西、府前街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初中阶段可到东凯实验学校或者东凯中学就读。

  高速公路管理处(东青小区)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小学阶段暂划归英才小学,初中阶段暂划归市育才学校。南二路以南新汇御园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入学,暂划归市育才学校。

  根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与东营区、垦利区签订的教育类事项移交协议,万里、新立、中心、九十六户和六十户村居民适龄子女,小学阶段可到永安胜利希望小学或金湖学校就读,初中阶段可到永安中学或金湖学校就读;岗、北辛、田庄、大许和邱家村居民适龄子女,小学阶段可到六户镇中心学校或英才小学就读,初中阶段可到六户镇中心学校或东凯中学就读;渔民小学毕业学生初中阶段可到东凯中学就读,也可由开发区教育分局与东营区教育局协商安置到东营区寄宿制学校就读。上述农村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村居证明(包括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加盖村委会公章)。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表。

  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37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东营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办发〔2020〕16号)有关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减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报名工作压力,开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登记和现场报名登记入学的方式。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网站(http://dysljy.dongying.gov.cn/),点击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入口进行报名登记。网上登记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只可选取一所公办学校。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模拟报名登记(8月1日-4日)。法定监护人模拟网上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8月4日24:00模拟报名登记填报数据清零。

  2.网上报名登记(8月5日-8日)。法定监护人登陆“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登记。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8月8日24:00,报名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报名信息登记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监护人审核无误后方可提交,信息提交后不能变更。

  3.材料审核(8月9日-12日)。由开发区教育分局统筹协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实施。按照义务教育招生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核查“报名平台”登记入学信息的真实性。8月12日。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者,法定监护人通过“平台”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未通过审核者,可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到招生区域内学校现场报名。

  4.现场报名(8月13日—15日)。

  未按时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登记信息和未通过网上报名学校审核的学生,由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区内学校现场报名,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和审核。

  网上报名学校审核合格学生,由监护人持报名信息登记表、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信息备案。

  现场报名时,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开发区教育分局疫情防控办公室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现场报名材料复核(8月16日-18日)。由开发区教育分局组织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核查现场报名入学信息的真实性。各学校汇总“报名平台”信息审核和现场报名信息审核结果,向主管教育部门报送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

  6.入学资格统筹审核(8月19日)。开发区教育分局对所属各学校报送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统筹审核,确定各学校登记入学学生名单。

  7. 公示(8月20日)。开发区教育分局向各学校反馈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各学校予以公示。

  8.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1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报名学生根据学校公示的入学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9.阳光分班(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各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二)报名入学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常住居民子女。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含“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实际居住房屋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胜利油田住房的,提供法定监护人所在胜利油田二级单位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住房证明信原件1份。

  2.非常住居民子女。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含“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含“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两类人员子女需升入初中学校的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表。

  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提供的学籍表、住房情况证明(或房屋租赁许可证)、居住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手续必须由教育、房管、户籍、劳动保障和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正式出具。

  (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

  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2020年招生学区具体划分情况见附件1。

  悦来湖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居住区分布和周边交通状况确定其招生区域,同时,邻近的开发区东凯小学和开发区东凯第二小学招生学区进行综合调整。市实验中学运河路校区和辽河路校区自2020年秋季起实行分校区招生,现市实验中学招生学区分别按照两个校区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划分。

  (四)其它

  1.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随迁子女特别集中、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在招生简章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登记入学办法或指定具体的补充材料,一校一章、施策,妥善化解招生矛盾。学校招生简章报开发区教育分局批准备案后实施。

  2.各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原则上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设置班额,坚决防止出现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

  3.入学材料坚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出具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开发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4.在开发区购房而户籍不在开发区的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照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入学。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在开发区经商或务工、户籍不在开发区而又不能办理居住证的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提交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经商或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

  5.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教育部或省市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6.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三、残疾儿童入学办法

  适龄盲聋(哑)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7日-18日。市特殊教育学校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招收走读智障学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时做好招生服务区内经专业评估鉴定具备在普通学校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

  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按照2020年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开发区范围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5日—8日,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在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可以在审批地以外招生,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须7月20日前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报开发区教育分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依据审批后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于8月12日前完成招生工作,招生名单报开发区教育分局备案。

  民办学校报名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必须向审批地教育部门提请报告,由审批地教育部门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坚决杜绝考试掐尖行为。未被民办学校招收的学生,在8月13日—15日参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现场报名。

  五、学籍注册

  新生报到后,学校需在开学两周内到开发区教育分局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学籍注册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各学校新生分班名单办理。初中学校新生注册时,需提交学生原学校的学籍表,凡没有学籍表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多个学校重复上报建籍信息的学生将取消其在非招生服务区学校的学籍。对于民办学校通过考试掐尖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义务教育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入学办法以及招生工作的日程安排等,连同“阳光分班”实施方案,于7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开发区教育分局审核备案。

  (二)切实加强“报名平台”管理。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选择素质高、原则性强、业务熟练的同志负责“报名平台”管理,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好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工作。要切实保障“报名平台”信息安全,除登记入学工作需要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报名平台”信息透露给无关组织或个人。

  (三)实施“阳光分班”。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起始年级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学校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单位职工代表和法定监护人代表参加,在开发区教育分局统一监督下,对入学新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公开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开发区教育分局备案。开发区教育分局对各学校均衡分班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儿童比对机制,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开发区教育分局将依托中小学学籍系统,对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和定期通报,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认真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各学校要将开发区教育分局制定的《致2020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至所属学校招生范围内各类幼儿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六)切实规范招生秩序

  1.各学校应按照开发区教育分局确定的招生服务区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应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出现以下违规招生行为: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小学一年级严格实行“零起点”教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2.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校长是招生工作的责任人,按照“谁招生,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严格禁止擅自跨服务区招生。要进一步完善入学材料审核责任追究制度,现场报名入学材料审核经办人要在相关材料上签名。完善入学跟踪制度,各学校要加强与学区内社区、居委会的沟通,积极争取支持,掌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真实居住信息。学生入学后,学校要进一步核查学生入学资格,发现违规入学的,一律予以清退。

  3.开发区教育分局将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管,严肃查处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55号令有关规定对违规单位及责任人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附件:

  1.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学区划分表

  2.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3.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开发区教育分局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8550867 8555096

  招生监督电话:8714775

  附件2: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附件3: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 东营开发区中小学划片范围公布,也算让众多耐心等待的市民朋友们安下心来,今年部分划片有较大调整,希望家长朋友们能够认真了解,确保孩子正确选择学校。

【责任编辑:桃子】 Tags: 2020东营 开发区 中小学划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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