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国内聚焦

新广告法出炉房产营销方式转型迫在眉睫

时间:2015-09-07 08:57:48      字号:T|T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姓 名: *    性 别: 男   
电 话: *     备 注:
核心提示: 9月1日起,升值、学区房、投资回报、买房送户口等房地产广告中的出位词语,将不能出现在房地产广告上。伴随着新广告法出炉,向来以用词出位著称的房地产行业也将面临营销方式的升级换代,告别“假大空”……

  9月1日起,升值、学区房、、买房送户口等房地产广告中的出位词语,将不能出现在房地产广告上。

  伴随着新广告法出炉,向来以用词出位著称的房地产行业也将面临营销方式的升级换代,告别“假大空”。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实施。新法与旧版广告法相比修改幅度较大,涉及面广,对原来的很多内容和规定进行了扩充和细化。

  一些用词成为不可逾越的宣传红线,一旦出现这些词汇,就可能面临低20万元起的罚款。其中包括了房地产营销广告常见的国家级、世界级、高级、佳、、、优秀、顶尖、、全国首家、全网首发等均成为禁用词。

  告别“假大空”噱头性用语

  自此,房地产广告中的一些噱头性用语将被限制使用,诸如送学位、户口等承诺。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升值或者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关于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的说明、渲染有悖社会良好风尚;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此外,修订稿要求,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广告中涉及面积的,应当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而且,预售房地产在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发布广告。

  按上述规定,房产广告今后在宣传一些“五分钟直达地铁”等内容也将受到影响。在房地产广告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中,也增加了一条,要求提供能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诸如“XX年具XX楼盘”、“百分之XX的回报率”内容中与升值、相挂钩等话语在房地产广告中都是不被允许的。而此类房地产广告用语经常出现在酒店式公寓、商业地产等类型的产品中。

【责任编辑:决明子】 Tags: 新广告法 出路 房产营销方式 转型

更多>>
  • 热点楼盘
  • 最新开盘
楼盘

楼盘名称 开盘价 位置 开盘时间
东营理想之城郁金 9000 新区 11-30
金基御景豪庭 9700 东城 11-30
东营吾悦广场 9500 新区 06-26
海通碧仙湖畔 9500 东城 11-30
海通学府壹号 10250 东城 05-09
海通御墅蓝湾︱洋 8000 东城 11-26
恒大黄河生态城 起价7500 开发区 02-29
凌上新街坊 15000 东城 11-30
万达蘭园 8000 东城 11-30
广饶乐安大院 一房一价 广饶县 06-19